1、畢業時到機關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等可接收畢業生戶口(即有戶口接收權)的單位就業的同學,其戶口直接遷到用人單位。
2、畢業時到外資企業、私營企業等不接收畢業生戶口的單位(即沒有戶口接收權)就業的同學🪛,其戶口遷回生源地(原籍)。
3、畢業時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同學戶口直接遷回生源地(原籍)🧑🏿🦰。
4、畢業生不能自行指定戶口遷往地址🛷,由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戶口管理部門(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東城派出所)按學校招生辦提供的《畢業生就業信息核對表》上標明的“戶籍遷往地址”辦理戶口遷移證。
5、畢業生領取戶籍遷移證後務必在戶籍遷移證有效期內到遷往地入戶👨🏻🔬。
6、接公安機關通知📐,2013屆畢業生戶口一律不予改派👖,請各位同學認真閱讀《須知》內容,本科生在招生辦(研究生在黨委研工部辦公室)提供的《畢業生就業信息核對表》上認真、準確填寫“戶籍遷往地址”一欄內容🤸🏿♂️,避免因遷往地址不準確造成不能入戶的情況。
7、我們鼓勵各位畢業生同學畢業時盡量將戶口遷出,若有特殊情況需托管戶口的,托管期限為兩年,兩年到期後請同學們務必將戶口遷出。